
债权债务纠纷常见有哪些种类
一、债权债务纠纷常见有哪些种类
债权债务纠纷常见的种类包括了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债权债务的转让纠纷、以及其他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诉宁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杭州要账公司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二、债权债务转移的构成杭州要账公司要件是什么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与债务。
2.转让的债权和债务必须均具有可转让性。
3.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债务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债务转让的协议。
三、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情形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4.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5.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安陆市隶属于湖北省,由孝感市代管,位于鄂中腹地,是楚文化发祥地,是历史上郧子国、安陆郡(安州)、德安府所在地。历史上安陆古城所在地。截止2016年,安陆土地面积1355平方公里,人口72万,辖9镇4乡2个办事处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5月25日,安陆市被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授予“中国粮油机械之都”称号。2017年10月,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关于安陆的命名,历来众说纷纭:一是1935年《湖北县政概况》中说,安陆地势较高,县以南古为云梦泽,大概取义于“安于陆地”的意思;二是1980年《江汉考古》载有《安陆考源》一文,认为“安陆”一名起源于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占领楚郢都后,“安陆”为秦、楚接壤处,秦人为巩固南方,必须加强前哨阵地防守,才能确保安全,于是将此取名“安陆”;三是今人何光岳在《楚国灭国与移民》一文中说,公元前525年,晋国灭了陆浑这个地方,陆浑的移民逃奔楚国,被安置在郧国故地,于是这里便叫“安陆”,意为“安置陆人”的地方。比较三种说法,似第三种说法较为可靠。《左传·昭公十七年》中说:“庚午,遂灭陆浑,数之以其贰于楚也。陆浑子奔楚,其众奔甘鹿”。这说明前人确有陆浑的遗民奔楚的记载。